1、内审总监、内审经理、内审处长等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及高级主管; 2、董事长、总经理、内部控制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高层管理者; 3、上市公司董秘、监事、内部控制委员会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; 4、企业总会计师、财务总监、财务部门转岗从事内部审计的负责人; 5、专职从事内部控制评价、风险管理的从业人员。 6、负责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与内部控制咨询机构 7、高校从事审计理论、内部控制教学的教师。
所有课程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精心组织的专门师资团队授课,授课老师分别来自高校、实务届、政府部门,皆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及丰富实践经验。具体师资以实际课表为准。